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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99164号 | 宁波海曙绿地明州置业有限公司 | 宁波市海曙区观堂花苑地库出入口1-7号-1-1499 | 海税协三[2026]23号 |
2 | 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99122号 | 宁波海曙绿地明州置业有限公司 | 宁波市海曙区观堂花苑地库出入口1-7号-1-1500 | 海税协三[2026]24号 |
3 | 浙(2020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99259号 | 宁波海曙绿地明州置业有限公司 | 观堂花苑地库出入口1-7号-1-1399 | 海税协三(2026)22号 |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