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23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
发布时间:2026-03-23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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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(本单位)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5)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7401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王晓萌

2026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