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19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鄞州)

发布时间:2026-03-19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序号:1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22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769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宁波浙达置业有限公司

序号:2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18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244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唐朝雨、朱丽娜

序号:3

本人因保管不善,将浙(2019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37354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龚钰钟

2026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