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《关于征集浙江(台州)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专家的通知》发表日期:2017-09-08 阅读次数: 文章来源:地方合作 各市内有关专利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、科研院所及高校: 为有效推进浙江(台州)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(下简称“中心”)工作的开展,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,更好地为台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,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知发管字〔2007〕157号)精神,经研究决定重新公开征集浙江(台州)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,组建新专家库,面向社会接受个人的申报和单位的推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专家条件 1、热心公益事业,自愿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。 2、具有律师执业证、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或从事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技术经济、技术贸易、法律工作、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型人才;从事有关科技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管理型人才。 3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,熟悉本专业或行业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;了解知识产权制度。 4、热爱知识产权工作,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、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,品行端正、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。 5、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。 对特别优秀的中青年专家,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专家,以及从事法律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,在从业年限和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。根据工作需要,中心也可以特聘外地知识产权专家。 二、专家的职责 1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、申请授权程序与法律状态、信息检索、纠纷处理、诉讼咨询和资产评估服务; 2、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; 3、研究促进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; 4、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、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、新型知识产权及竞争类案件,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; 三、专家的确定 中心对申请的专家进行审查、筛选后,确定专家名单,入选的专家,中心将签订协议并颁发聘书。 四、征集要求 1、申请加入中心专家库的人员应填写《浙江(台州)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》,经本人签字、工作单位核实盖章,并附以下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、获得奖励证书复印件,科技成果证书、专利证书、发表论文复印件,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 2、专利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,高校院所每个专业(理、工、法律)人数不超过2人。 3、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前,将一式三份纸质申报及证明材料和《申请表》电子文档报送至中心。 联系人:陆银环 电 话:0576-88513809 15168650892 传 真:0576-88513809 邮 编:318000 邮 箱:1393551698@qq.com 联系地址: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台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三楼301室 附件:浙江(台州)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专家申请表(下载地址:www.tzinfo.gov.cn)
台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17年8月31日 |